观点地产网讯:11月28日,首创置业控股子公司中环广场有限公司(Central Plaza Development Ltd.)发布公告称,其已向香港联合交易所申请批准将于2015年到期的人民币20亿元7.60%有担保债券。该债券仅向专业投资者发行债券方式上市及买卖,预计买卖债券的批准将于2012年11月30日或前后生效。
公告指,上述债券的唯一全球协调人、唯一账簿管理人及联席牵头经办人为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联席牵头经办人还包括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
查阅公开资料得知,Central Plaza Development Ltd.于2000年12月6日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美元,实收资本为1美元。其主营业务为境内外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酒店物业投资等。
截至2009年6月30日,首创置业直接持有其100%的股权。
首创置业早前公布,于11月22日,首创置业、Central Plaza Development Ltd.(发行人,首创置业的全资附属公司)、附属公司担保人(AG Wuxi Residential SRL除外)与汇丰(作为唯一全球协调人及唯一账簿管理人)订立认购协议,内容有关发行人发行人民币20亿元的2015年到期7.60%有担保债券。
其中,汇丰及高盛是债券发行的联合牵头经办人。最终,债券发行认购倍数超过1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