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14年7月30日上午10时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公安部副部长黄明等部委负责人介绍《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据公安部副部长黄明介绍,《意见》明确提出了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和实现路径,包括总体要求、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创新人口管理、切实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权益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等五个部分。
黄明进一步强调,这次户籍制度的改革不仅是落户政策的调整,还包括要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健全人口信息管理制度等多个方面。
其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就曾提出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的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的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所以被问及《意见》落户政策在大中小城市将如何明确时,黄明表示,《意见》对这次大中小城市、特大城市怎么落户的政策作了具体的解释,明确了具体的政策。
“就是要兼顾大中小城市和建制镇,东中西部地区不同的实际,根据人口的规模和各地综合承载能力的不同情况,实行差别化的落户政策。总的要求是,能放开的放开,该控制的控制。”
其进一步说明,落户政策“对建制镇和小城市是全面放开,就是说基本没有门槛,只要有意愿、想落户,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哪怕是租的房子都可以落户。中等城市是基本放开,就是门槛比较低,只要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合法稳定的就业,按照先后顺序排队,有意愿落户的,一般也都可以落户。对大城市能放开的也尽量放开,也降低了门槛。”
为此,黄明又表示,此次国务院《意见》明确提出,要严格控制特大城市的人口规模,这首先从户籍管理上就要先严格户口的迁移政策,要因城施策、一城一策,根据每个城市的情况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