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发布消息,《北京市城镇基本住房保障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将于7月16日至7月22日,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
在保障方式上,《草案》规定政府提供配租型保障性住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和租赁补贴,即“一租一售一补”三种保障方式。保障性住房由原来的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两种配售型保障房,和廉租房、公租房两种配租型保障房,合并统一为“一租”、“一售”两类保障房。
由于目前增加了自住型商品房等房源形式,北京市住建委主任杨斌表示,经适房和限价房备案家庭原则上通过原方式解决住房问题,申请购买封闭运行配售型保障房的,优先予以保障,也可通过承租配租型保障性住房、购买自住型商品房解决住房困难问题。
此外,《草案》对于保障房申请家庭未限定收入标准,规定本市城镇户籍家庭和个人,无房或者住房困难的,均可以申请保障性住房,在全国属于首创。另悉,按照居住证制度,享有基本住房保障公共服务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以申请配租型保障性住房,具体条件由各区、县人民政府制定,并报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是指保障家庭按照政府确定的销售价格购买,退出时由政府组织回购的住房。《草案》规定,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只能用于家庭自住,不得转让、赠与、出租、出借、擅自调换或者改变房屋居住用途。
杨斌在说明中称,配售型保障房供应对象为本市城镇户籍的无房家庭,且未享受过任何福利分房或配售过保障房等政策性住房,分配实行项目登记制。确需转让的配售型保障房,政府将予以回购或再配售。
资料显示,2007年起,北京推出限房价、限套型面积的“两限房”。这批房源2008年摇号配售、2009年开始入住,包括旗胜家园在内,全市首批限价房涉及9个项目,共计约2.7万套。
2009年交付入住的西三旗旗胜家园是北京首批入市的限价商品房,在今年8月“满五年”后将获得上市转让资格。为防止投机行为,北京当时出台的限价房管理办法中特别要求:限价房在取得房产证或完税满5年的,才可上市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