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地产网讯:8月17日,远洋地产宣布,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5年8月12日已批准远洋地产有限公司发行最高金额达100亿元,年期不多于十五年的公司债券建议。发行人乃公司于中国的主要附属公司。
远洋地产表示,集团建议按资金需求及市场状况分期发行公司债券,以使集团在各期公司债券发行后得以完善资本结构。发行人拟使用发行首期公司债券所得款项净额偿还现有债务及补足一般营运资金。
公告显示,发行人及公司债券各获得信用评级机构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授予“AAA”评级。发行人将申请公司债券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人及包销商应根据中国相关法规及规章,并考虑簿记建档结果厘订公司债券的年利率。
8月7日,远洋地产公布截止到2015年7月31日业绩,远洋地产前7个月合共实现协议销售160.7亿元,按照远洋董事局主席李明透露比上年401亿销售额增长5%的销售目标,远洋地产目前已完成全年目标约38%。
7月,远洋地产在南京市新购入土地1宗,收购价格8.86亿元,拟筹建南京中城国际广场,规划建筑总面积14.68万平方米,建成后将用作住宅、公寓及商业用途。
此外,月内远洋地产还通过收购方式,以3.30亿元代价获得天津滨海新区港滨路项目55%股权。该项目规划建筑面积18.3万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住宅及商业。项目用地现状均为空地,无地上建筑,共规划为两块。A地块为商业地块,B地块为住宅和科教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