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当地媒体报道,在宣布放松限购后,海南海口市近日公布了该市“购房入户”的申办手续,对购房面积、购房时间、入户人员户籍等作出详细规定。
规定要求,个人在海口购房入户须满足多项规定,包括住房为在海口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商品房(含产权式酒店);购房合同提交和备案时间要在2014年6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之间;入户人员为海南省户籍的购房者以及户籍在海南省的配偶、共同生活居住的父母(含配偶父母)和符合计划生育的未婚子女;入户人员最多不超过5人。
同时,规定还提出两条限制条件:一是购房人申请登记户口后不得撤销或解除所备案的购房合同;二是撤销或解除2014年6月1日前已备案的购房合同并重新购房的人员不能享受购房入户政策。
在满足上述条件的情况下,购房者可携带购房合同、发票等相关材料,在海口市住建局申请“购房入户”,经海口市住建局核准后,到商品房所在辖区的公安分局办证中心申请入户。
另悉,7月23日,海口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证实,该市已于7月18日正式中止商品房限购政策,不再要求购房者提供住房套数证明。但该负责人也表示,如有必要,限购随时可以恢复。
在放开限购的同时,海口市也将采取有限措施防止投资炒作行为。该市办公厅下发的文件指出,“终止执行房地产限购政策后,各单位要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遏制投资投机炒房,抑制商品住房价格过快上涨,从市场需求出发完善开发建设思路,调整产业结构,创新营销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