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深圳市住建局称,《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将于7月25日开始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了解,该征求意见稿保持了现有提取情形和比例的稳定性,简化了提取程序和材料,如租房提取现每年可提取2次,其他住房消费提取现在每年可提取1次,今后通过自助服务平台每月都可以提取1次。
此外,最新规定还取消了住房消费提取后应在账户留存一个月缴存额的限制。
2011年9月1日,深圳市公积金提取政策正式实施。实行近三年来,深圳市一直采取适度宽松的提取政策,比如无房职工可以通过租房提取拿到50%的缴存额;职工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或商业按揭贷款买房后,还可以申请购房提取或还贷提取;已购房无房贷职工,可以申请其他住房消费提取30%的缴存额。
而在提取政策实施和提取业务运行过程中,深圳市公积金中心利用了信息化技术手段,通过网上预约、建立数据共享机制等措施提高提取业务效率。
据统计,截至2014年第二季度末,深圳市累计提取公积金285.05亿元,累计提取665.80万笔。其中累计提取住房消费类资金约256.55亿元,占比约90%,平均每日受理提取人次约6000次,其中以非户籍职工为主的租房提取约占总提取人次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