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万方发展”)公告,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中国信达北分”)、持有万方发展42.86%股权的北京万方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万方源”),及万方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万方集团”,持有万方源92.44%股权)签订了《债权收购协议》。
根据协议,截至2013年12月31日,万方源与万方集团之间未清偿债务共计17.57亿元,万方集团尚未偿还万方源到期债16.99亿元。中国信达北分决定收购上述到期债权中约12亿元,并将该笔款项一次性支付到万方源指定的北京万方天润城镇基础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万方天润”)的账户,用于万方天润的项目开发。
公告显示,万方天润为万方发展全资子公司,而上述款项将用于万方天润的开发的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高新技术用地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含“三定三限三结合”定向安置房项目),中国信达北分提出由万方天润作为共同债务人承担相关协议项下债务人的义务和责任,万方发展将提供其持有万方天润100%的股权为本次债务重组提供担保并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本次债务重组宽限期为2年,自中国信达北分实际支付收购价款之日起算,重组宽限补偿金年率为13%。
公告又称,万方发展定向增发方案于2013年12月5日获得证监会受理。为保证万方集团及共同债务人的还款,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如能顺利完成的前提下,多方就增发股票质押及提前偿还债务进行了如下安排:万方集团于万方发展增发工作成功后90日内,一次性偿还信达重组债务4亿元,万方源于万方发展增发工作成功后90个工作日内,以其持有的万方发展不低于2亿股新增股权向中国信达北分提供第一顺位质押担保,并配合办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除此之外,万方集团的实际控制人、股东张晖、万方集团股东北京迅通畅达通讯科技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万方集团的合计100%的股权进行了质押担保,万方集团将其持有的万方源51%的股权进行了质押担保,万方控股实际控制人张晖及其配偶为本次债务重组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截至目前,万方发展对外担保数额为9967.5万元,实际担保数额为9900万元,占201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5.64%(不含本次担保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