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地产网讯: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12月17日公告,公司拟与上海歌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将合作并成立合资公司,共同开发福州2013-21号地块以及苏州苏地2013-G-87号地块项目,歌斐资产拟向上述项目投入45亿元。
根据公告,歌斐资产拟作为基金管理人发起设立基金向上述项目投入不超过45亿元(具体以实际募集金额为准):其中歌斐资产向福州项目公司出资4000万元,向苏州项目公司出资4000万元,分别持有上述项目公司不超过40%的股权(具体持股比例按约根据歌斐资产的实际投入比例调整,但不超过40%的上限);而阳光城集团及全资子公司向福州项目公司出资6000万元,向苏州项目公司出资6000万元,分别持有上述项目公司不低于60%的股权。
同时,歌斐资产以剩余资金(即合计不超过44.2亿元)向上述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即拟向福州项目公司提供不超过29.6亿元的财务资助,向苏州项目公司提供不超过14.6亿元的财务资助,每笔财务资助期限不超过24个月,资金成本9.9%;而阳光城集团与阳光房地产向项目公司提供18.86亿元的财务资助(若后期项目公司资金峰值超过65亿元,除上述财务资助外,将由阳光城或阳光房地产继续向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资金成本不超过9.9%。
阳光城集团表示,将为苏州和福州的项目公司接受歌斐资产的财务资助向歌斐资产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而相应的,该项目公司向阳光城集团提供相应反担保。
资料显示,福州项目公司所属项目为福州2013-21号地块,地块位于仓山区环岛路北侧、火车南站西侧、环站新城,土地面积19.76万平方米(合296.37亩),容积率1.0-3.0,建筑密度不超过29%,为商服(商业、商务办公、酒店)、住宅用地;而苏州项目公司所属项目为苏地2013-G-87地块,地块位于吴中经济开发区郭新东路南侧、尹山湖路西侧,土地面积10.44万平方米(合156.6亩),容积率1.0-3.2,建筑密度不超过50%,为批发零售和城镇住宅用地、商务金融、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和城镇住宅用地。
阳光城集团表示,此次交易旨在增强公司的资金配套能力,有利于推进公司的项目建设,进一步提高项目公司经济效益;且公司直接控股相应子公司,在本次交易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并直接分享其的经营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