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这个概念是有问题的,小产权是地,房不是小产权,它来自于我们国家制度非常有意思的,房地是分离的,全世界也没有这么一个地方,全世界的房地产和物业是一体的。很有意思的是我们搞成了地和房是分开的,起源是61年的人民公社60条,人民公社搞到吃不下饭的时候说让农村的关系稳定,其中有一套就是不能搞太大的公司,所有要以生产为本位。
很有意思的是在里面冒出来两个东西,一个东西是说生产对范围的所有土地是被拿走,生产队范围内的所有的土地包括了耕地、山林、宅基地、菜园子都属于生产队所有,这句话写下来。当时的意思是说不属于大队所有,不属于公社所有更不属于现今的政府所有。但写这个话的时候实际上跟过去比又是扩大了公有制,因为过去的宅基地是私有财产,土改分了房子,那是他们家的还有他不是地主也不是太穷的农民,就是说中间不动动两头,实实在在是他们家的房子。这句话一写等于这些就集体公有了。下面又写一句,农民住宅是农民的私有财产,他送人、买卖、租赁的所有权,他要卖的时候可以有中间方,自由定价。同一个文件里写上这两条就变成了房地分开了,地是集体的、房是私人的。
什么叫小产权房呢?它实际上是盖在集体土地上的农民私人房产,那个房是可以买卖的。后来怎么会构成一个管制呢?是很多城里人到周围去买农民的房子了,最有名的是宋庄的画家村,发现农民的房子总是让画家不满意,画家也有一点钱就把房子买下来就盖画室。一盖麻烦了地价、房价在升,当年卖的人不干了,说我当年卖给你几万块钱现在市价几十万要毁约,毁约就找道理,什么道理呢?这个地是集体所有制地,这个不可以进入市场。我们国家有规定哪些土地可以进入到市场交易,这是87年土地制度改革以后制定的,政府的地可以买卖,使用权买卖,集体土地不准你买卖。这下小产权就这么来,底下的地是集体所有,上面的房是私人的,底下的地未经过国家的征收是不纳入可交易的范围。
这样我们就变成了房地分离,这个很麻烦。你说完全没有道理吗?有道理,房子是他的,你说地是你的你拿走啊?拿走的时候不就损害了我的财产吗?宪法里写了要保护合法的私人财产这是合法的。这就变成了一个难题,所以为什么下命令拆还很难拆。地是有法规的,房也有法规的,也有习俗的。所以现在就卡住了,这也是刚才的问题,渐进式的改革就会露出这些破绽,这时候急了先解决这个问题,再急了再解决这个问题。一卡的时候利已经很大了,土地财政土地金融,你让谁来放这一块呢?
所以,我先问你你说我算不算。你说我说了算我就说,你说我说了不算那何必说呢?所以要看各种力量博弈的结果是什么?这形成了事实上法律以外的均衡,地是你的、房是我的,谁拿谁也没有办法。风头来的时候就说拆拆拆但是也不敢炸太多啊,那个房太多了,不得了啊。全炸了以后环保主义者就不干了。何况还有经济利益社会明星,所以只好说吓唬吓唬你,实在不行挑几个给你拔一拔,一阵风过去就过去了,这个现象很有意思,很多地方有违章建筑地是没有手续的,房根据需求在盖这个现象很厉害,下雨天、节假日之后,房价就高了。这个局面已经形成了,这个问题怎么解决?怎么找到一个最后大体能说的齐、长远来看行得通的,这就是现在我们很感兴趣的问题。
当然我们会有一些我们的想法和偏好,希望这个希望那个但更重要的是看这里面的力量之间到底怎么再平衡。现在口号有了叫做试行集体建设用地,这是2008年十七届三中全会的决定,要收缩征地范围扩大,但真要做里面的问题和挑战非常大。所以我们就有兴趣跟着这个事情看小产权,也非常有意思。它非常像包产到户当年的时候,法律地位没有事实地位有。从道理上讲很简单,你要么就把它扒了,要么把房改了,两害相全取其轻,最后到底形成一个什么样的统一的房地产市场?我个人的意见,始终以来我就是这样的态度,有意见,13亿人再给他教书你就怎么着了?我就是小贩一个,卖点东西,有一点倾向性不太强烈,但不足为道。但他们之间很有意思,没有玩儿但游戏也在玩儿着,该炸炸该租租,都变成了人民的收益是经济活动的组成部分。这个现有的现象不是我们造成的,所以我还是没有回答你的问题,小产权到底应该怎么样,有兴趣我们一块儿接着看,接着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