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地产网 彭飞 关于房产税试点将扩大范围的传言一直此起彼伏,如今又有消息称,房产税试点扩围已确定“向增量房开刀”的思路。
房产税是该向存量征收还是向增量征收,一直是各方争论的焦点,但如今较为明确的思路却是只会对增量征收。
依据130多个国家和地区征收房产税的实践看,房产税是对个人拥有的住房普遍征收,无论是增量和存量住房都在纳税范围之内。
但从之前的试点情况来看,上海只是对增量进行征税,重庆虽然涉及存量与增量,却偏重高档住房,且税率较低。两地近两年的效应虽有显现,但也绝非房价“杀手锏”。
在业界看来,其实沪、渝两地的试点更多是对于新进入房地产的人会有打压作用,对以往已经持有大量房产的人却没有多大影响。
比如之前爆出的“房叔”或“房婶”,如果房产税未将此类人纳入征收范围,那么即将扩围的房产税如何体现公平?是否会使被征之人“心不甘、情不愿”?
从杭州等地传闻的征税标准来看,大多只是零点几的税率,如果征收的税率特别低,征收门槛又设得比较高,在这样的情况下,对于打压房地产价格似乎也起不到多大作用。
当然,也有人认为,房产税试点不能操之过急,必须循序渐进,以免造成市场崩盘。但对于房产税试点,业界还是希望能把存量一起进行征税,而且以拥有几套房或多大的面积进行计算,这样才是最好、最公平的方法。
房产税试点真要对存量“动刀”,恐怕也非易事。
首先是在信息确认方面,涉及住建部一直在推进的全国个人住房信息联网。虽说住建部想尽快实现,但这必然面临既得利益阶层的阻力。
如果手上有多套房,而且分布在全国各地,在信息联网之后,同时征税的比例有可能比较高,那就相当于最重要的资产公开化,这不管是地方政府也好,还是手上拥有多套房的人,都会对信息联网持抵触态度。
在多数业内人士看来,房产税最终趋势应该是开征存量,但关键问题还是既得利益能不能突破,而这也是关乎社会公平、公正能否真正实现的根源所在。
除涉及公平问题外,房产税如果只对增量征收,那么是否又会违背当初开征房产税的初衷?
从财税部门近几年一脉相承的表态中可看出,征收房产税的初衷更多是为了丰富房地产保有环节税种,调节社会财富,同时增加地方财政收入,从而改变地方赖以生存的土地财政,而调控房地产市场倒在其次。
因近几年房价不断上涨,被认为已经威胁到民生问题,而不断出台的行政调控手段又收效甚微,因此市场对房产税寄予“厚望”。
但在房产税试点不明显,房价一路走高,地方政府还是热衷从土地上获取最大收益的现状以及利益层面的压力下,房产税似乎又将变成只为纯粹打压市场,抑制房价上涨的工具,这与其初衷或许已相去甚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