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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南与任志强 “潘任美”事件三人成戏

2013-02-18 09:01:34 来源:北京写字楼租赁网 作者: 【
观点地产网 李雯露 今年春节对于任志强来说似乎并不太平。先是除夕前一天爆出“潘任美”事件,引得业界一片哗然;然后,随之而来的是司马南与任志强之间言辞犀利的骂战,而微博则为这场“跨年口水仗”来了一次现场直播。
  “潘任美”事件 
  2月8日,网络名人司马南在微博上爆料称,2007年,任志强在缴纳了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立即将拿到手的北京民源大厦项目用地(即现在的光华路SOHO 2),转让给潘石屹,而潘石屹则从交易中就获取到约50亿的土地利润,华远地产此举涉嫌导致国有资产流失。
  与此同时,司马南还指出,潘石屹曾于2007年以24.4亿“收购”华远“SOHO北京公馆”。
  “SOHO北京公馆总面积66333平方米,按5万一平米,现值33亿。”司马南认为,任志强潘石屹如此“利益输送”毫无技术含量可言。
  司马南将上述事件称为“潘任美事件”。
  “一个叫爱爱的拥有四个户口的山西婆姨,牵出一个叫十亿的男人,众以为十亿是大款,却发现钱属于外籍女人。令人瞠目的是,外籍女人的钱袋子,涉嫌与国企大炮孔秘密联通。”司马南在微博中如此调侃。
  “司马南用涉嫌非法交易罪名的大棒想忽悠不明真相的网友,称我‘摊上大事了’。”2月16日,华远地产董事长任志强表示,在微博上打扫卫生,并连发4个长微博,回应“潘任美”事件。
  对于上述质疑,任志强于2月9日首次回应称,其与SOHO中国的每一次交易都是公开的,并细数与潘石屹的4次交易。其中,第三次交易的“北京公馆”是已经有竣工验收手续的现楼,交易之后一个月内开盘销售,并举行了新闻发布会。
  之于光华路项目,任志强表示,当年由于潘石屹卡在境外上市公司法律不同上,尽管潘石屹提早数月就已开始交易谈判,但最终被任志强抢先,而后潘石屹加价收购。
  资料显示,光华SOHO二期的前身是民源大厦,曾因琼民源公司股市黑幕而停工“烂尾”超过十年之久,被称为“北京第一烂尾楼”。
  据悉,早年,琼民源公司因虚报利润炒作股价,制造了中国股市彼时的最大骗局,而民源大厦正是其虚报利润的主要来源。
  后来,琼民源公司被北京住总重组,股票更名为“中关村”。此后,“中关村”被黄光裕买壳,民源大厦则被置换给北京野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任志强如是说
  2月16日,任志强在长微博中进一步回忆称,在琼民源公司破产重组时,北京市就与野力公司的母公司达成重组的协议,由野力公司承担处理破产公司的债务,并接收琼民源的全部资产,当时已经烂尾的民源大厦归野力拥有。
随后在2007年,野力公司与北京市国土部门重新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不过由于其没钱缴纳几亿元的土地出让金,出让合同尚未完成。这也正是潘石屹所属的境外上市公司在收购之中遇到的法律障碍。
  “后来,野力公司提出,合作的前提条件是必须先代其在未取得公司实际控制权之前,垫付几亿的土地出让金并承担办理完公司股权转让的风险。”任志强续称,当时潘石屹并没有接受,但华远同意了,因此取得了与野力公司的合作权。
  任志强续称:“华远地产与野力公司签订合同的第三天就是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的最后缴款期限。不过双方的合作中包括开发之后一部分建筑要作为还建归野力公司而非全部归华远地产。”
  与此同时,任志强再次否认向潘石屹输送利益。
  “一个民企将合作权转让怎么会变成廉价转让了呢?华远地产再加价转让又怎么变成廉价转让了呢?是想说野力公司这个民企把私人利益廉价送给国企吗?更何况华远地产并非国企!”任志强如此表示。
  华远地产非国企
  “当许多人用转让国有资产向他人输送利益的罪名想扣帽子时,却不知道这并非国有资产,更非扣帽子者所说的全民资产,而其中相当比例是股东们的个人资产,其中也包括管理层与员工共同持股的第二大股东的个人利益。”任志强如是说。
  据介绍,2001年之前,华远地产是与华润控股的境外资本合资,外方占大股的企业。2002年与华润分手后二次股份制公司设立时,华远集团公司控股,经政府批准成立的员工持股公司为第二大股东。吸收合并幸福事业上市公司后,华远集团公司仍为第一大股东,员工持股公司仍为第二大股东。但只有华远集团的持股是限售股,其他都为流通股。
  “华远地产上市公司注册于湖北潜江,既不归北京市国资委管,也不归西城区国资委管。华远集团公司归西城区国资委管理。”任志强如是说。
  不过,对于任志强的观点,有部分业内人士有不同的观点。
  “任志强说非华远集团直接持有的已流通股份已经远大于华远集团的国有股份,但华远集团持股46%,显然54%并非远大于46%。”有评论人士称,而且华远地产的第二大股东北京京泰投资管理中心和北京首创阳光房地产都是国有法人,与华远集团均归属于国资委管理协调。
  与此同时,有人士就质疑,华远地产前4大股东华远集团46%(目前44%)、华远浩利投资10%、北京京泰和北京首创阳光各9%。除了华远浩利是集团员工股份外,其他三家都是国有法人,国资背景股东至少占64%。
  而任志强则反驳指出:“公告上明明写的是华远集团公司只有44%的股权”、“首创阳光是非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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